| 楼 主 | 作者:cocopalm 时间:2006-7-17 23: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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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老夫妇竟举牌出售身体换律师费 (阅读数: 1次, 回复数: 1篇)
老夫妇竟举牌出售身体换律师费gzdaily.dayoo.com 2006年07月17日来源:广州日报作者: 本报讯 一对山东6旬夫妇,为了得到聘请律师的费用,不惜长途跋涉,来到大连,当街举牌卖身体。 昨日上午10时许,大连火车站站前广场出现一对老年夫妇,两人坐在路边地上铺的一张席子上,席子边上立着一个1米高的白色牌子,上面写着:“卖体,我愿意把身体卖给医院里做试验,或捐国家,够律师费就行!”老夫妇的手 老夫妇的行为引来大量行人围观,一些围观者争抢着拿起老夫妇手中的文字材料看个究竟。老夫妇中的男的姓李,10天前,他同老伴从老家山东省莱州市来到大连。此前老夫妇在老家曾与他人有过纠纷,此次来大连的目的是为了卖身体赚钱,以便回家聘请律师打官司。 “俺俩也不知道聘请律师到底需要多少钱,反正买我身体的人只要能给我聘请律师的钱就行!”李老汉如是说。 “我在这广场等了半天了,很多人过来围观,上午有人还给了我们10元吃饭。”昨日14时许,仍在广场逗留的李老汉说。但围观者大都是好奇地询问他们为何要卖身体,并没有人跟他们谈买身体的事情。 对于老夫妇卖身一事,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甲明表示,买卖身体属违法行为。今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由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提出,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 (《半岛晨报》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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