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 主 | 作者:爱睡懒觉的小熊 时间:2006-2-5 13: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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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怎样行使继承权 (阅读数: 5次, 回复数: 4篇)
行使继承权,必须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法定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行使继承权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开始继承时,应当按照继承法办理,死亡人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继承人是不满六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使由法定代理人行使。 继承人是已满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认定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果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有明显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人民法院确认并判决,丧失继承权: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因行使继承权而引发继承纠纷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人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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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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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用法律这个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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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楼 |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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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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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断了的翅膀的贴(回复贴id为134446,可能是第3楼) 谢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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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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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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