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 主 | 作者:爱睡懒觉的小熊 时间:2006-1-13 02:14 | ||
![]() 私有财富:17625 传说中是:超级帅哥 我的家乡:山西 太原 现居住在:山西 太原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注册时间:2006年1月7日 |
主题:吃面条 (阅读数: 7次, 回复数: 5篇)
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辩护人提出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法庭宣告被告人无罪。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双方为此争执不休。辩护人强调其主张成立,并宣称其出这样的结论是经过充分调查的,公诉人则说,我们认为被告人有罪也是有充分依据的,并且强调说:“我们公诉人也不是吃干饭的。”辩护人当即表示抗议:“审判长,我认为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至于公诉人是吃干饭还是吃稀饭与本案无关。”法官见双方争执不下,为了缓解气氛,就说:“关于吃干饭还是吃稀饭的问题,现在不要讨论,中午我请大家吃面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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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听人说如果刀够快,血从伤口喷出的时候会像风声一样好听。想不到第一次听到的是我自己流出来的血。我拿刀割着自己的手腕。与别人不同,我选择的是右手,它比左手更敏感。我奇怪血的的流速是那样慢,而且滞重。根本没有风声,我想是不是因为我的刀不够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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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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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是拉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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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面不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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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见过法官请客的,只见过法官是吃了被告吃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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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现在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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