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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作者:明天会更好 时间:2006-1-1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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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学生能否结婚:尊重权利但应看清问题  (阅读数: 19次, 回复数: 12篇)
 

人民网12月24日讯

在12月19日的三联生活周刊上看到这么一段:你可以结婚,因为结婚是你法定的权利;但你很难结婚,因为校规也许不同意。

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成为今天的公众话题,引线是今年教育部取消高考报名年龄限制和婚否限制。

2001年4月,教育部发文,对今年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取消了年龄和婚姻状况的限制,这使得“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之后,在2001年12月7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全国高考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瞿振元在一次研讨会上表示:过去规定大学生不能结婚,现在恐怕要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应权力下放,大学生可否结婚应由高校说了算,但前提是学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这是教育部首次在这一问题上表态。

而真正引起全社会关注和争论的直接导火索是武汉大学明确表示允许在校生结婚。

2001年12月12日据武汉晚报的一篇报道:武汉大学允许在校生结婚。武汉大学有关领导认为,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大学生提出结婚请求,学校不必横加干涉。

该消息“一石激起千重浪”,一时间在高校之间和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赞扬者比比皆是,责骂声也是不绝于耳。

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

有人认为武汉大学的态度代表着大的方向,是开明的表现。

他们从法律角度分析在读大学生结婚的合理与现行规定的违法性。引用了我国民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论据,如全国人大1980年颁布的现行婚姻法第2条、第4条分别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分析认为,作为规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婚姻法之间的关系,只是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关系,在关涉结婚的特定问题上,前者必须服从后者。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显与婚姻法相抵触。从法律的角度看:婚姻自由和接受高等教育都是大学生的合法权利。而面对禁止结婚的规定,大学生只有两种选择:接受高等教育,就必须放弃婚姻自由权;如要婚姻自由,就必须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两者必居其一。也就是说,两种合法权利,必然有一种被剥夺。所以,大学生禁婚令与法律相抵触是肯定的。高校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是不合法的。很有道理。

赞同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是北大法学院贺卫方教授。贺教授认为符合《婚姻法》规定就可结婚。他认为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基本要件,任何一位公民,无论他以哪一种身份结婚都可以。如果符合结婚基本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想结婚,但是学校不同意的情况,可以通过司法过程来解决。学生完全可以提起诉讼,而且胜诉的一定会是学生。武汉大学的做法,不在表面——在校生能否结婚,而具有更深层的意义。

大学生结婚与否由学生自己说了算

也有人认为大学生结婚与否的決定权由大学生自己决定,利弊自度。

因为从现实情况来说,禁止大学生结婚的规定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国家完全可以把大学生结婚与否的決定权交给他们自己,利弊自度。影响还是促进学业,那是自己需要去考虑和安排的事。这也能培养能力和责任感,对国家也有利。

众所周知,由高中直接考取大学的学生一般都是十八九岁。要达到法定的允许结婚的年龄,男生要等到毕业(至少到大四)才符合条件,女生也要到大三。对男生来说,绝大多数人不到法定婚龄自不必说,少数刚满22周岁而即将毕业的学生,正面临着就业,哪里顾得上操办婚事呢?对女生来说,同样也面临着学业和就业的巨大压力,结婚的问题恐怕也暂时提不上日程。而且绝大多数在校大学生还没有自立,并不具备结婚的条件。想想大学的钱都是父母出的,一结婚,父母还得给置办一个新家,负担太重。再有结婚就得允许生孩子,父母还得跟着你养孙子。而且生孩子期间,丈夫要照顾妻子,妻子得休息,双方的学业怎么办?

更进一步看婚姻,感情和物质缺一不可。虽说如今校园里爱情泛滥,一对对恋人爱得死去活来,可一毕业,大多还不是好聚好散,各奔东西?海枯石烂的承诺早化作过眼云烟随风飘散,曾经的浪漫转眼间都成了往事。物质基础就更薄弱了,当今有几个在校生真正能自食其力?一旦真的成了家,油盐柴米的烦恼就接踵而至,最终的结局恐怕是学业荒废,婚姻死亡。婚姻是幸福甜蜜的,但更多的是责任和承诺。年轻的大学生,有足够的力量去承担这份责任吗?

再看一下现在城市人口的实际结婚年龄,早已大大超过法定允许的年龄。由于就业、收入、住房等实际问题的制约,晚婚晚育已经为城市青年男女广泛接受。且不说在校大学生,就是已经毕业的大学生们,走出校门两三年内结婚的也不多,又有几个大学生尚未毕业就急着结婚呢?

正如报道所说,“尽管社会上谈论得轰轰烈烈,大学生自己却表现平静,很少有人表示准备在校结婚”。既然禁止与不禁止的效果几乎没有多少区别,又何必让一个有违法之嫌的规定维持下去呢?国家完全完全可以把大学生结婚与否的決定权交给他们自己,利弊自度。影响还是促进学业,那是自己需要去考虑和安排的事。这也能培养能力和责任感,对国家也有利。


 
去想去的……看想看的……玩想玩的……我的地盘我做主!
第 2 楼    
 

应该限制大学生结婚

还有人认为限制大学生结婚的基点是保障大学生更好地实现求知权。

这一观点的人士认为高考取消婚姻限制是情非得已的选择,也是一个进步,是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一种归位,其立足点是教育平等,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教育部一再放宽对参加高考考生的限制,其最终目的是为构建终身教育体制,满足人们的求知欲望,而大学生自己如果不珍惜学习机会玩起了“过家家”,实在是本末倒置。所以限制大学生结婚的基点是保障大学生更好地实现求知权。

学生家长方国庆就认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大学学府与社会上其他机构有本质区别。到大学来做什么?当然是求学。不难想象,如果就读大学生在学校组建婚姻家庭,将会给高校教育制造多大的混乱。婚姻家庭的拖累,会大大限制知识的获取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提前使他们背上沉重的家庭责任,将会让校园摆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仅从这一点看,对权利的适当限制也是必要的,因为它保障了别的权利的充分实现。

思考: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可能引起的问题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专家康丽颖认为:“一个大学生从性成熟到结婚条件成熟还有很长时间,容易出各种问题。他们进入婚姻的社会支持显然不足,自身的人生阅历也比较浅。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可以默认一种非事实婚姻(大量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但不能同意事实婚姻,因为事后的更多现实问题,谁也不能保证。”

事实上,允许已婚人士到高校学习,与“允许高校在校生结婚”不可同日而语,已婚人士到了高校仍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仍要遵守“大学生守则”。当然,我们也要充分正视这样的现实,现代人的思想急剧开放,生理和心理也趋向早熟,小学生“性早熟”,中学生“早恋”,而大学生则“同居”。尤其是大学生,谈情说爱偷吃“禁果”乃至变相“同居”,早已不是稀有现象。允许高校在校生结婚必然会加剧“结婚”现象的发生。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必将给学校、社会和大学生自己带来无限的尴尬、困惑和烦恼,由此引发的校园问题乃至社会问题都是难以预料的。所以我们不能把思维仅仅停留在“要不要发生”和“会不会发生”上,而要拓展到“如果发生了怎么妥善处理”的预案上。首当其冲的就是住宿,为了照顾这些“学生夫妻”,学校难道要建几幢“学生夫妻楼”或者是给这些学生发放住房补贴以解决其安家问题吗?如果“学生夫妻”发生争执、出现家庭暴力等问题,校方如何处置,难道还要在行政大楼里另设一个“学生家庭调解办公室”吗?如果“学生夫妻”不慎做了“学生爸爸、学生妈妈”,学校是不是还要给她们放几个月产假呢?学校的功能是科研和教育,如果允许大学生结婚,势必会对学校的人力、财力分配产生影响,在目前我国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其带来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对本科生能否结婚的问题应相当谨慎。尽管可以认为真正结婚的大学生会极少,但还是应把这些问题都考虑清楚了有个妥善的对策再作决定:学生结婚如何审批?宿舍如何分配?已婚学生日常如何管理?如果有小孩怎么办?

教育部一个小小的规定,可能会带来很多新的管理问题。社会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这一环放开了,其他的配套跟不上,产生无穷的后遗症将来怎么办?难道还要重蹈西方社会在七八十年代提倡性解放的教训吗?那个时代遗留下来的一代孩子,目前已成为西方国家严重的社会问题。他们的父母在自己都还年幼的时候生下了他们,这些年轻的父母并不知道怎么正确地抚养与教育孩子,因为过早地进入这场家庭游戏,他们在各方面都显得经验不足,而这些问题很可能恶性地遗传给下一代。难道还要到问题严重、火已成灾再去补救,再去灭火吗?国家在发展中遇到这种问题还少吗?再也不能了,现在人的眼光应该放长远点。


 
 
第 3 楼    
 

作者认为:尊重权利的同时应该看清问题

社会应该在尊重权利的同时看清问题。

无论从法律的观点还是从从社会发展的观点来看,大学生应该可以享受婚姻自主权。教育部不能再作出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强制性规定了。只是,为了大学生专心于学业,同时减轻高校管理上的压力,应该提倡在校大学生晚婚晚育。

当然,我们现在很欣喜的看到教育部认为现在要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并表示大学生可否结婚应由高校说了算,近日从教育部传来新的消息说,大学生在校期间能否结婚的有关规定,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作出新规定。

我们期待着决策者的下一个创举,赋予大学生“婚姻自由权”,当那未走完的一步径直向前落下时,掌声定会响起。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多考虑一些由此可能带来的实际后留问题,给教育部和高校一些谅解,给他们一些时间,以便于尽可能完善的走好这一步教育制度改革。(人民网记者文松辉)


 
 
第 4 楼    
 

我不赞成,上学时就开始准备结婚,国家的未来靠谁?!


 
 
第 5 楼    
  不是咱不赞成的问题,而是法律就如此规定的.以前不允许才是不恰当的呢.
 
 
第 6 楼    
  法律规定,只要达到法定婚龄,均可以结婚,且没有法律所列的禁止结婚的情况,均可以结婚,大学生身份并不是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原因,仅仅因为大学生的身份,就不允许结婚,这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
 
 
第 7 楼    
  同意2楼的观点
 
 
第 8 楼    
  理论上可以,事实上不行!
 
 
第 9 楼    
  回复就是我的贴(回复贴id为89311,可能是第4楼)

楼主还挺忧国忧民的。

 
 
第 10 楼    
  这是合法不合理
 
 
第 11 楼    
 

好久没来了,谢谢大家的支持哦


 

 
第 12 楼    
  支持一下
 
 
第 13 楼    
  顶,支持一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