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 主 | 作者:米克法律 时间:2005-12-5 16:08 | ||
![]() 私有财富:1213 传说中是:绝世美女 我的家乡:山东 德州 现居住在:山东 威海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注册时间:2005年11月25日 |
主题:交房90天必办房产证 (阅读数: 11次, 回复数: 6篇)
建设部日前公布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修正令。办法要求: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天内,必须协助业主办理好房产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这次颁布的修正令,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发商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协助业主90天内办完房产证,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业主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完的,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则另当别论。 另外,修正令对违反预售办理手续的开发商将进行惩罚。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且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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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这边的发展商,很多都违令, 政府出台政策却没有监管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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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市民作为弱势群体身单力薄,无人反抗,任人宰割,得过且过,助长了那些人嚣张的气焰,需要团结亚。 所谓众怒难犯,如大大家联合起来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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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我还不知道,学到东西,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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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买房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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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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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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