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自由论坛米克法律法律动态[转帖]公司法修正案的解读20 → 第1页
 
楼 主 作者:米克 时间:2005-12-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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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公司法修正案的解读20  (阅读数: 12次, 回复数: 7篇)
 

 20.职工补偿金在公司清算时优先受偿  


 原法:公司正常清算时,其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部分,再分配给股东。  


 新法: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修改理由:公司正常清算时,对依法应当交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应当与职工工资一样,在清偿公司其他债务前先予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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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为了支持楼主,回报楼主的一片苦心,本人用力顶一下!
 
 
第 3 楼    
 

頂~~~~~~~


 
 
第 4 楼    
  继续支持楼主
 
 
第 5 楼    
  支持嘍主
 
 
第 6 楼    
  顶,支持一下,哈哈
 
 
第 7 楼    
 

支持一下,顶


 
 
第 8 楼    
  好贴 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