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 主 | 作者:米克 时间:2005-12-2 13:09 | ||
![]() 私有财富:1227 传说中是:绝世美女 我的家乡:山东 德州 现居住在:山东 威海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注册时间:2005年11月25日 |
主题:[转帖]公司法修正案的解读12 (阅读数: 8次, 回复数: 4篇)
12.公司不再为购建职工住房提取公益金 原法: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新法:删去上述规定。 删去理由:公司提取公益金主要是用于购建职工住房。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以后,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已经不得再为职工住房筹集资金,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账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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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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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感谢!..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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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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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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