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 主 | 作者:米克 时间:2005-12-2 12:56 | ||
![]() 私有财富:1227 传说中是:绝世美女 我的家乡:山东 德州 现居住在:山东 威海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注册时间:2005年11月25日 |
主题:[转帖]公司法修正案的解读4 (阅读数: 7次, 回复数: 3篇)
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500万 原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新法:将这一限额降为500万元。 修改理由:鼓励投资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 |
||
| 人生旅途,风景无限,事业之旅,兢兢业业!米克法律欢迎你来做客,我是西南政法的校友,弘扬法律精神是我们神圣的使命! http://www.izybbs.com/bbs1/408/list/0.html | |||
| 第 2 楼 | |||
|
顶~~~~~~~~~~~`学习学习
|
|||
| 第 3 楼 | |||
|
参考参考
|
|||
| 第 4 楼 | |||
|
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