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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作者:米克 时间:2005-12-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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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小案例引起的讨论  (阅读数: 11次, 回复数: 2篇)
 

    甲乙丙丁在丙家打麻将,完后,甲先下楼,乙丁随后。

    丙在收拾麻将时见到一部手机就问其余三人谁忘了拿手机?

    乙丁回头,乙发现是自己的手机,就上前拿了。

    丁就问乙:“今天怎么拿两部手机啊?”

    乙就回答:“小灵通经常没信号,以防家人找我,我今天就拿多了一部手机,今天打麻将时都跟你们说过好几次了。”

    当时,甲也听到有人喊:“谁忘了拿手机,”但是她没有应,就继续下楼走了。

    一个小时后,甲称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于是就打电话给丙丁问有没有看到她的手机?

    丙丁都说当时是有一部手机落在丙家,乙说是她的当时就拿回去了。至于是不是你的那一部就不敢确定,甲就去找乙,问乙是否拿了甲的手机?

    乙说没有,她当时拿的是自己的手机。

    甲就找来乙丙丁三个人来对质,对质当场还有丙的妻子在场,丙丁还是说乙是拿了一部手机,至于是甲的手机还是乙的手机就不敢肯定。

    甲就对丙丁说:“你们说句公道话吧,说乙拿的那部手机是我的那一部吧。”

    后来甲认为对质无果,就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即派人传唤四个当事人,派出所的人员当时询问乙的时候是这样询问的并且宣称:“丙丁都说是你拿的手机是甲的手机,你怎么解释?你为什么要拿甲的手机?”

    乙回答说:“我没有拿甲的手机,我拿的是自己的手机。”询问十二小时后,由于乙不肯认罪,派出所就放人了。

    甲的手机由此至终都无找到,派出所既没去甲的家搜查证据,也没有去乙丙丁家里做相关的搜查。

    本案证据只有证人的书证,根据证人询问笔录,第一次询问笔录:证人丙丁均无证实乙拿的就是甲所称的手机,事隔5天,派出所继续叫证人来做第二次询问笔录,证人丙说证实乙拿的就是甲所称的手机,并做辨认笔录。丁第一次做笔录时称不知道乙当时拿的是什么机型、颜色也不大清楚,第二次却又能说出不敢百分百指出,只有七、八成知道,但是做的辨认笔录又说出是跟甲的手机一模一样的手机。 证人不出庭对质,你如何推翻证人的口供????为何两次出入这么大???? 如果你作为乙,应该怎样为自己辩论???关键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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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绕口令阿/?没有结果
 
 
第 3 楼    
  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