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自由论坛畅游深圳网游文集关于爱心与宽容的闲言碎语 → 第1页
 
楼 主 作者:游鱼 时间:2006-4-1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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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爱心与宽容的闲言碎语  (阅读数: 13次, 回复数: 6篇)

“爱心”是个什么东西?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里,“爱心”已经是被社会、被公众普遍称颂的东西。但是认真想想,大家对所谓“爱心”的概念究竟了解多少呢?

曾经听到有人这样说:五十年代的人们充满了爱心。但在我看来那时候的“爱心”与今天的“爱心”是有着完全不同之内涵的。

在五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倡导的是社会主义大家庭成员之间的“无私之爱”。这个“爱”其实是中国传统文化与共产主义结合之后形成的“社会理想”:追求的是一种“无我之爱”。这“无我之爱”有着明确的政治原则和价值判断标准,其关怀指向首先是“祖 国”、“人民”、“集体”、“同志”、最后才是具有相同政治立场(至少不是相反的政治立场)的“亲人”。因此这实际上是一种“政治之爱”,它否定具体的“人性之爱”,并公开宣示:“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种东西在今天看来仿佛是不可思议的,但究其源头却还是来自于华夏文明的传统文化,不是吗?“大义灭亲”是不是典型的“政治之爱”?

而今天,中国社会里人们渴求、颂扬的“爱心”,则是在人们理性的“利己动机”获得了事实上的社会认可之后、作为个人“理性动机”之补充的“利他动机”的一种社会化行为表现。这是一种“有我之爱”,是人性之爱。

“有我之爱”是与“理性动机”相伴而生相依而存的。人们在“理性动机”的推动下对人生价值的认识程度又直接决定着这种“爱心”的关怀范围和价值指向。这指向或许是对亲人的关爱;或许是对他人对社会的积极奉献;也或许是对宗教标示的终极价值支点(再基督教来说就是上帝)的皈依;当然这“爱心”的指向也可以聚焦于人之外的无“理性动机” 的动物们身上。

总之,“有我之爱”的指向,完全取决于主体对自身、对生命之存在意义的领悟程度。事实上这也正是多元化社会价值观的具体表现。

在一个崇尚、并努力追求建立理性法制制度的社会里,“爱心”的价值指向作为个体生命的特征之一,就象一个人的身高、相貌一样,也属生命的自然表征,他人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而不应站在自己的道德立场随意批评。这样的社会才是宽容的社会。

来自深圳新闻网,仅代表个人观点。


 

晓寒春雾,野径青梅沾玉露;暮霭秋风,古月残菊酿琼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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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错加油,支持支持.我带你顶先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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