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 主 | 作者:飞虎 时间:2006-8-30 16: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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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景区大修门票不减 昂贵"工地游"引游客质疑 (阅读数: 3次, 回复数: 1篇)
来源:法制晚报 目前,全国有许多重要的风景名胜区都在进行大修,其中许多重要景点处于施工的“封闭状态”,以至于不少游人到了景点才不得不“至此止步”,有人甚至将此戏称为“工地游”。 在“工地游”风波中,著名的故宫更是因为大修期间门票维持原价而引官司上身。 8月24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一名雷姓律师今年8月17日下午到故宫参观,此前他并不知道故宫内一些景点正在修缮,买票时也没有发现明显的公告。进入故宫后,他发现太和殿等景点正在修缮,工地周围到处是“施工现场请勿入内”的牌子。 雷律师认为因为施工原因,自己极想参观的太和殿没有看到,但为此他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故宫的施工公示不够醒目,因此故宫应退还门票费用。但故宫方面却认为,在施工前,故宫已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大修的消息,且在售票处附近也设置了施工公示,故已对游人尽到了告知义务。 目前,雷律师状告故宫一案,法院已经受理。事后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故宫的确在距售票处四五米远的地方,设置了面积约为14英寸大小的牌子,上面写着故宫正在修缮。 近日,央视在新浪网上进行的“你认为如果景区大修门票该不该打折”调查中,有1159人参加了投票,其中98.1%的调查者(1137人)认为,景区的重要景点在大修,门票应该打折;95.4%的调查者(1106人)认为,不能接受“景区没有定价权,改动价格有难度”的说法。 律师观点 景点修缮 应有效公示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对于景点的修缮我们不应指责,但对于公园或景区而言,在景点修缮时应做到有效公示,告知到位。否则,景区的行为即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邱律师认为,公示的方式或途径有多种,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消息,亦可在售票处张贴告示。对于外地游客,应由旅行社在组团时尽到告知义务,即让外地游客了解到景点修缮的情况。 景点“缩水” 门票应打折 邱宝昌律师说,景点的修缮必然会影响到旅客的参观,因此,景点“缩水”后,景区的门票自然应该打折,否则就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无定价权 但应申请降价 面对“工地游”的质疑,有关单位表示,景区没有定价权,改动价格有难度。 对此,邱律师认为,定价权在发改委不假,但景区在遇到需要修缮、景点减少时,应向发改委申请降价,召开听证会。 不过邱律师也强调,景区对于“工地游”的无动于衷,只能说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上升不到欺诈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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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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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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