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 主 | 作者:李黑 时间:2005-11-28 20:31 | ||
![]() 私有财富:1444 传说中是:绝世美女 我的家乡:辽宁 鞍山 现居住在:辽宁 鞍山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注册时间:2005年11月22日 |
主题:“钞票雨”是一场什么“雨”?
昨日9时许,辽源市西宁大街一手机卖场开业,为了聚拢人气,除了精彩的文艺演出外,还搞起了“天上撒钞票”的活动,看着工作人员撒下的一元纸币如毛毛雨般“漫天飞舞”, 几百人哄抢千元现金。(据11月27日《新文化报》) 天上本该飘着毛毛雨,而今,天上却不时地飘洒着“钞票雨”。不知是不是巧合,一年前的同一天,青岛的上空也下了一场“钞票雨”。这一天,山东省青岛市某外国语学校在该市佳世客广场举办宣传活动时,将许多1元新版人民币放入礼花炮筒内打上天,如雪花般地飘落下来人民币引来围观群众挣抢,场面混乱。 也许,天上飘洒钞票远比飘落雨水更为美妙,也更为壮观。只是,不知商家想过没有,这样的“钞票雨”是一场什么“雨”? 可以肯定,这是一场“违法雨”。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任何人不得故意污染、损毁人民币,对于故意污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可见,商家 “天上撒钞票”的促销活动,属于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 很显然,这也是一场“侮辱雨”。 众所周知,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如同国歌、国旗一样,代表着国家和政权,应享有足够尊严和呵护,作为国家公民,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它,保护它,而不应该亵渎它。正如一位银行家曾说:“你到一个国家所见到的第一件东西就是钞票,它就像一个国家的面子,马虎不得。”可见,手机卖场开业商家撒钱,是极端不尊重人民币的行为。另外,用这种方式来营造热闹场面和轰动效应,是把人当作金钱的奴隶,某种意义上说,是对人的一种侮辱。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是一场“伤人雨”。相信大家对北京密云县元宵看灯展的特大踩踏事故还记忆犹新。仅仅一个灯展,就让37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陨落,与其亲人阴阳相隔。不知商家在追求宣传效应之时,是否想到,数百人参与抢钱的混乱情况极易导致踩伤、挤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要知道,在以人为本的今天,公众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 齐秦在歌曲《太阳雨》中唱道:晴朗的天空里下着雨,这是一场午后的太阳雨,晴朗的天空里下着雨,因为我的心也为你在哭泣。当天上下“钞票雨”的事件一再上演,我除了哭泣,更多的是愤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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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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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楼主 李黑 的贴 现在有些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根本顾不上那么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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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楼 | |||
| 分析一针见血,严重同意斑竹的观点。商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一切,我们却不能对此视而不见。严重同意斑竹的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