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自由论坛我的地盘听你的删帖原则!大家记住啊! → 第1页
 
楼 主 作者:月光如水 时间:2006-4-13 22:22  
江湖人称:月光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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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是:超级帅哥
我的家乡:河北 衡水
现居住在:河北 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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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06年3月20日
主题:删帖原则!大家记住啊!  (阅读数: 12次, 回复数: 1篇 [10级公告])

爱自由BBS是自由的BBS,但是如果过度自由了就会变成杂乱。因此,必须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则需要大家一起来遵守和执行。我们鼓励发自内心的文字,不希望为了得旅游币而发表无意义的内容。

删除贴,扣除旅游币基本规则:

版主或管理员删除您的帖子,最多将扣除您2倍发贴所得旅游币(发贴得2枚,被删扣4枚)

如果您觉得自己的贴有被删除的可能,请自己删除,自己删除只扣发贴所得旅游币(发贴得2枚,自己删扣2枚)!

爱自由bbs基本的删帖原则

虽然大家基本上是清楚删帖原则的,但是为了防止不必要的误会,还是决定把具体删帖的原则黑白化,如果哪位发现帖子不见了,在发条给斑竹之前先来这里看看自己的帖子是否属于被删的范围
  
   删贴范围:

    * 广告帖
    - 广告帖的断定方法基本上是看帖子内是否有明显的广告字眼(包括“专卖””代理”等)
    - 留联系方式,通常我们看到联系方式都会立刻删的
    - 链接到其他网站(包括图片链接、文字链接)
 
   * 有过激的言辞
    - 含有侮辱性语言的帖子
    - 互相攻击的吵架帖

   * 恶意灌水贴
    - 内容完全无意义 (如连续在5个以上的帖子都回复:顶,知道了,不错,看过了,好帖,支持一下 等等)
    - 刷板,整个列表页面看起来很多都是您的回复。例如:10分钟之内,回复数目超过20个贴,而回复内容大同小异
    -

   * 不符合社区条款
    以下社区条款禁止的内容:
    -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 不符合当前板块的版规

    - 每个板块都可以自己制定发贴版规,请严格遵守
    - 每个板块都有自己的小分类,不能乱选



   属于以上范围的帖子,论坛版主或者社区管理员都会删除,情况严重者封ID,加入黑名单


   如有不属于以上范围被删的帖子,请发留言给您发的贴所在板块的版主询问具体原因。

提示:情节严重者,版主有将该会员加入黑名单的权利。

如果文章发表时分类不正确,或排版杂乱,需要占用版主较多时间来帮发贴人修改内容的贴,版主修改时也可以选择扣除发贴人旅游币。


 

第 2 楼    
  好好学习,努力不犯错儿。